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上字第489號
- 上訴人
- 巧比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洪景勝
- 訴訟代理人
- 方鳴濤律師
- 被上訴人
- 國潤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洪世鴻
- 訴訟代理人
- 杜冠民律師
- 複代理人
- 陳祈嘉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業經言詞辯論終結,茲因本件尚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9年12月24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12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三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8年度重上字第489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業經言詞辯論終結,茲因本件尚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9年12月24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12法庭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三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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