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8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上字第327號

給付貨款等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12 月 31 日

法官黃明發賴彥魁林政佑

上訴人
尚紘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柏潤
訴訟代理人
劉韋廷律師
訴訟代理人
林明忠律師
訴訟代理人
吳佩軒律師
上訴人
羅仁權
訴訟代理人
陳哲宏律師
訴訟代理人
葉偉立律師
複代理人
蘇小雅律師
被上訴人
國立臺灣大學
法定代理人
管中閔
訴訟代理人
陳琬渝律師
訴訟代理人
陳致璇律師
訴訟代理人
董彥苹律師
被上訴人
陳陞祐
訴訟代理人
吳呈炫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0年2月2日上午10時整於本院第14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八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審判長法 官 黃明發

法 官 賴彥魁

法 官 林政佑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書記官 王韻雅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上字第3…」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