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勞上字第16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退休金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2 月 22 日
- 當事人億德興業有限公司、周伯勳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勞上字第164號 上 訴 人 億德興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伯勳 訴訟代理人 黃明展律師 劉兆珮律師 被 上訴 人 王博文 訴訟代理人 曾國龍律師 廖涵樸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退休金事件,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1年4月19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12法庭行言詞辯論,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2 日勞動法庭 審判長法 官 黃嘉烈 法 官 何君豪 法 官 張文毓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22 日 書記官 劉文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