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8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勞上易字第112號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4 月 30 日

法官李慈惠趙雪瑛陳婷玉

上訴人
瑞德感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寶琳
訴訟代理人
陳宜宏律師
被上訴人
李俊霖
訴訟代理人
呂紹宏律師
訴訟代理人
李增胤律師
訴訟代理人
黃仕翰律師
上一人複代理人
陳俊翔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0年6月22日上午9時45分在本院第15法庭另行言詞辯論,兩造均應於是日前具狀陳報原證三存證信函送達被上訴人之日期,特此裁定。

勞動法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30 日

審判長法 官 李慈惠

法 官 趙雪瑛

法 官 陳婷玉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5 月 3 日

書記官 張永中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勞上易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