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247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非抗字第24號

選派檢查人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5 月 06 日

法官傅中樂管靜怡周祖民

再抗告人
詹坤泉
代理人
陳士綱律師
代理人
陳德弘律師
相對人
紘昇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譚家樹
代理人
陳昭龍律師

林志蓁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選派檢查人事件,再抗告人對於中華民國109年1月6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抗字第319號裁定提起再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再抗告駁回。

再抗告費用由再抗告人負擔。

理由

一、再抗告人於原法院聲請及抗告意旨略以:伊於民國107年11月1日取得相對人9萬股股權,占相對人已發行股份總數30%以上,惟相對人於108年股東常會提出之財務報表、監察報告,有會計帳目不清情事,並阻礙伊股東查核權;且其以經營階層並未交接為由,拒絕於當年度分派盈餘,復以相關帳冊、憑證均存留於會計師事務所之詞,拒絕伊查閱,有隱匿業務及財產狀況之虞,故依公司法第245條第1項規定,向原法院聲請裁定准予選派吳宗熹會計師為檢查人,檢查相對人自102年成立迄今之業務帳目、財產情形、特定事項、特定交易文件及紀錄,經原法院以108年度司字第117號裁定(下稱一審裁定)駁回,復經原裁定駁回抗告,爰提起本件再抗告。

二、按對於非訟事件抗告法院之裁定再為抗告,僅得以其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非訟事件法第45條第3項定有明文。又適用法規顯有錯誤,係指適用之法規顯然不合於法律規定,或與司法院現尚有效及大法官會議之解釋顯有違反,或消極的不適用法規,顯然影響裁判者而言。並不包括判決理由矛盾、理由不備、取捨證據及認定事實錯誤之情形在內。至抗告法院認定事實錯誤,或就當事人提出之事實或證據疏於調查或漏未斟酌,僅生調查證據是否妥適或裁定不備理由之問題,均與適用法規顯有錯誤有間。又公司法第245條第1項規定:「繼續6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之股東,得檢附理由、事證及說明其必要性,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於必要範圍內,檢查公司業務帳目、財產情形、特定事項、特定交易文件及紀錄。」,旨在強化公司治理、投資人保護機制及提高股東蒐集不法證據與關係人交易利益輸送蒐證之能力,惟須檢附理由、事證及說明其必要性,以避免浮濫,且應於必要範圍內檢查。

三、再抗告意旨略以:伊之聲請形式上已符合公司法第245條第1項規定,基於非訟事件性質,不應實質審認伊所檢附之理由及必要性。又伊已提出事證足認相對人有財務不明情形,並敘明特定股東會之瑕疵,即有選派檢查人必要性,且公司法第245條第1項並未侷限聲請檢查範圍,原裁定以相對人非刻意隱匿或規避查閱、未舉證股東會開會情形及未敘明檢查範圍起訖之必要為由,認無選派檢查人之必要,增加法無明文之限制,適用公司法第245條第1項錯誤云云。

四、查:再抗告人自107年11月1日起,持續6個月以上持有相對人已發行股份總數達30%以上之事實,已具備公司法第245條第1項所定聲請選派檢查人之少數股東權身分,再抗告人主張相對人提出之財務報表、監察報告,有會計帳目不清情事,且拒絕分派108年度盈餘,並阻礙其行使股東查核權,有隱匿業務及財產狀況之虞云云。惟依再抗告人提出受讓相對人前董事、董事長或監察人之股份,及108年股東常會通知書所附監察人監察報告書,再抗告人對於相對人之營業及財務狀況,衡情非全然不知,且監察人亦表明除受限無法取得原(舊)經營團隊之相關表冊外,已就相對人自107年11月1日起之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暨盈餘分配等表冊進行審查,再抗告人無查閱其取得股份前、後之營業及財務狀況之表冊之必要;又相對人囿於原經營團隊未交接財務帳冊及營業資料,並非隱匿營業及財產狀況及刻意規避再抗告人之查閱;再抗告人未舉證其於108年4月25日股東常會要求為假決議及108年5月10日股東臨時會之開會情形;再抗告人僅列載各文件名稱種類,未敘明何須自相對人公司成立時等起迄時間點之各項文件,亦與公司法第245條第1項規定應限於特定事項、特定交易文件及紀錄之要件顯屬不符,原裁定因而維持一審裁定,駁回再抗告人之聲請,經核與法並無違背。再抗告意旨徒以原裁定認定本件無選派檢查人必要之取捨證據、認定事實之職權行使,指摘原裁定適用法規錯誤,聲明廢棄,為無理由。

五、據上論結,本件再抗告為無理由,爰裁定如主文。

民事第四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6   日

審判長法 官 傅中樂

法 官 管靜怡

法 官 周祖民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6   日

              書記官 劉文珠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非抗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