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上字第187號
- 上訴人
- 鈞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上訴人
- 宇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兼上列二人
- 法定代理人
- 陳建福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高振格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柯德維律師
- 參加人
- 黃若蘭
- 訴訟代理人
- 俞伯璋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胡大中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何明峯律師
- 被上訴人
- 王立宏
- 訴訟代理人
- 吳家維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2年8月2日上午10時45分在本院第11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