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勞上字第156號
- 上訴人
- 即被上訴人
- 李彥廣 指定送達:新北市○○區○○○000號 信箱
- 被上訴人
- 即上訴人
- 千翔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平璋
- 被上訴人
- 即上訴人
- 怡鼎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岱容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蔡育盛律師
- 複代理人
- 蘇冠榮律師
沈宏儒律師
周聖諺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僱傭關係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1年11月25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12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