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重上字第16號
- 上 訴 人
- 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耕宇
- 訴訟代理人
- 周詩鈞律師
- 被 上訴 人
- 韋禮安
- 訴訟代理人
- 江皇樺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1年11月11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9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重上字第16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1年11月11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9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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