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重上字第54號
- 上訴人
- 太輝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建銳
- 被上訴人
- 廖煌銓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許朝昇律師
- 上訴人
- 天晟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陳秋芳
- 訴訟代理人
- 林辰彥律師
- 複代理人
- 黃淑怡律師
許凱傑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開發利潤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1年9月14日下午3時在本院專一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三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重上字第54號
許凱傑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開發利潤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1年9月14日下午3時在本院專一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三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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