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上字第144號
- 上訴人
- 張國明
- 上訴人
- 張聖皓
- 上訴人
- 張國政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吳祝春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黃炫中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劉坤典律師
- 複代理人
- 劉婉甄律師
- 被上訴人
- 長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柯麗卿
- 被上訴人
- 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
- 被上訴人
- 兼法定代理 鍾德美
- 被上訴人
- 人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林立夫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錦旋律師
- 被上訴人
- 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
- 法定代理人
- 吳景明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股東會決議不成立等事件,因上訴人撤回起訴,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