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上字第464號
- 上訴人
- 賴世民
- 上訴人
- 林秀姿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蔡岳龍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黃立心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郭桓甫律師
- 被上訴人
- 江德耀
- 被上訴人
- 加順貨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邱奕銘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重光
吳振碩
李挺維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2年11月29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13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三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上字第464號
吳振碩
李挺維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2年11月29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13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三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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