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勞上字第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
    111 年 03 月 22 日
  • 法官
    李慈惠趙雪瑛謝永昌
  • 法定代理人
    余學穎

  • 上訴人
    呂安承
  • 被上訴人
    有根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勞上字第86號 上 訴 人 呂安承 訴訟代理人 陳明政律師(法扶律師) 被 上訴 人 有根人力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余學穎 訴訟代理人 湯其瑋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1年5月11日上午9時30分 在本院第8法庭續行準備程序。兩造應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具 狀說明下列事項,並提出相關資料到院: 兩造約定上訴人之工作時間及工作內容為何? 上訴人因系爭職業傷害而住院治療之期間為何?上訴人於出院後,自何時起開始接受門診復健治療?迄今接受之門診治療次數為何?並請詳列門診復健治療之時間。 上訴人自開始接受門診復健治療後,迄今其症狀是否有改善?如有,其改善之情形為何?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22 日勞動法庭 審判長法 官 李慈惠 法 官 趙雪瑛 法 官 謝永昌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3 月 22 日書記官 王增華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勞上字第…」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