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抗字第405號
- 抗告人
- 金獅私人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呂世界
- 抗告人
- 新加坡商康劑行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汪建耀
- 抗告人
- 一心稅務專利法律師事務所
- 法定代理人
- Paul Hsieh
- 抗告人
- 一太事務機器行
- 法定代理人
- 孫子成
- 抗告人
- 電腦妙管家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宗翰
- 抗告人
- Highberger,Kakita,Spencer&Turner MAF Corp.
- 法定代理人
- K.Hung
- 抗告人
- 謝諒獲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謝諒獲等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聲明異議事件,抗告人對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17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9年度執事聲字第100號所為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1項準用第444條第1項但書規定,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3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即駁回抗告,特此裁定。
民事第九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