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拆屋還地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1 月 21 日
- 法官陳慧萍、戴嘉慧、陳杰正
- 法定代理人蕭漢森
- 原告謝天惠
- 被告華允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20號 原 告 謝天惠 住○○市○○區○○路0段00巷00弄00 號0樓 訴訟代理人 高宏銘律師 複 代理人 吳承諺律師 被 告 華允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蕭漢森 原告就本院109年度上字第1646號拆屋還地等事件,提起主參加 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理 由 一、原告起訴主張:伊為坐落於臺北市○○區○○段○○段000地號土 地(下稱系爭土地)共有人,吉鴻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吉鴻公司)為鄰地即同段941地號土地(該土地迭經合併、 分割,嗣變更地號為同段255、255-5、255-6地號土地,以 下逕以地號稱之)原所有人,吉鴻公司前主張郭慶程所有門牌號碼臺北市○○區○○路○段00巷00弄00號房屋增建部分踰越 系爭土地範圍,無權占用255-5地號土地,訴請郭慶程應拆 除上開占用土地之增建部分並返還該部分占用土地,及給付不當得利或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現由本院109年度上字第1646號事件拆屋還地等事件審理中(下稱本訴訟事件),本訴 訟事件牽涉系爭土地與255-5地號土地間之經界線,影響系 爭土地之保留法定空地及防火巷範圍,及伊對系爭土地之所有權行使,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4條第1項規定,提起本件主 參加訴訟,聲明請求確認系爭土地與255、255-5地號土地之界址等語。 二、按就他人間之訴訟,對其訴訟標的之全部或一部,為自己有所請求,或主張因其訴訟之結果,自己之權利將被侵害者,得於第一審或第二審本訴訟繫屬中,以其當事人兩造為共同被告,向本訴訟之法院起訴,民事訴訟法第54條第1項定有明文。所謂主張因他人間訴訟之結果,自己之權利將被侵害者,係指第三人對於本訴訟之兩造,主張本訴訟之結果,將使自己在私法上之地位,受不利益之影響而言。又在第二審提起主參加訴訟者,必須以本訴訟中兩造為共同被告,為該訴訟之成立要件之一,如不備此要件而具備獨立之訴要件時,第二審法院應以裁定將該訴訟移送於第一審管轄法院(最高法院67年度第10次民事庭庭推總會議決定、73年台上字第856號判例意旨參照)。另按因不動產之物權或其分割或經界涉訟者,專屬不動產所在地之法院管轄。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下列各款訴訟,不問其標的金額或價額一律適用簡易程序:…五、因定不動產之界線或設置界標涉訟者。民事訴訟法第10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第427條第2項第5款亦有明文。 三、經查,原告原以本訴訟事件之兩造即上訴人郭慶程、被上訴人吉鴻公司、呂淑容、林長隆為共同被告,起訴請求確認系爭土地與255、255-5地號土地之經界,而非請求確定一定界線之土地為其所有,嗣於民國110年11月29日變更被告為華 允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見本院訴字卷第3至7、93至96頁),原告為訴之變更後,本訴訟事件之兩造已非共同被告,且原告係本於系爭土地所有人地位,請求判定系爭土地與相鄰255、255-5地號土地之界址,非對本訴訟事件訴訟標的之一部或全部(即吉鴻公司、呂淑容、林長隆對郭慶程所主張民法第767條第1項物上請求權、同法第179條不當得利返還 請求權、同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為自己有所請求,況且本訴訟事件之結果於原告私法上地位亦不生不利益影響,原告之訴顯與民事訴訟法第54條第1項 規定之主參加訴訟要件不符,但因已具備獨立之訴要件,屬於不動產經界之訴,專屬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揆諸前揭說明,自應以裁定將該訴訟移送於第一審管轄法院即系爭土地所在地之管轄法院即臺灣士林地方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四、綜上所述,原告所提主參加之訴雖未具主參加訴訟之要件,但已具備獨立之訴要件,爰將該訴訟裁定移送於第一審管轄法院即臺灣士林地方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至於原告依民事訴訟法第56條之1規定,聲請裁定命系爭土地其餘共有人 追加為原告部分,核屬當事人之適格要件,應由受移送之管轄法院為准駁,在此敘明。 五、依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21 日民事第十五庭 審判長法 官 陳慧萍 法 官 戴嘉慧 法 官 陳杰正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千元。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21 日書記官 林雅瑩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一鍵將「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