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重上更一字第9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承攬報酬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2 月 17 日
- 當事人廣展成室內裝修有限公司、黃柏琪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重上更一字第98號 上 訴 人 廣展成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柏琪 訴訟代理人 王森榮律師 許家豪律師 被 上訴 人 元又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千又 訴訟代理人 陳銘祥律師 複 代理 人 城紫菁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1年3月15日上午10時45分在本院民事第13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7 日民事第十四庭 審判長法 官 蔡和憲 法 官 周群翔 法 官 周珮琦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2 月 17 日書記官 強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