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上字第1086號
- 上 訴 人
- 林威效(兼林清合之承受訴訟人)
- 林育緯(兼林清合之承受訴訟人)
- 蘇敏惠(兼林清合之承受訴訟人)
- 共 同
- 訴訟代理人
- 陳明宗律師
- 複代理人
- 蔡爵陽律師
- 被上訴人
- 正本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洪明勝
- 訴訟代理人
- 謝曜焜律師
- 複代理人
- 惠嘉盈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買賣價金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上字第1086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買賣價金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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