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重上字第46號
上訴人即
- 被上訴人
- 尚鼎興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朱志豪
- 訴訟代理人
- 陳又新律師
- 複代理人
- 趙芷芸律師
- 複代理人
- 被上訴人即
- 上訴人
- 美麗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尤慧青
- 訴訟代理人
- 方文萱律師
周志潔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重上字第46號
上訴人即
周志潔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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