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重上字第653號
- 上訴人
- 頂鮮擔仔麵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孫正強
- 訴訟代理人
- 陳振瑋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章文傑律師
- 被上訴人
- 聿陞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鍾賢良
- 訴訟代理人
- 袁大為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3年7月23日上午10時40分,在本院民事專一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九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重上字第653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3年7月23日上午10時40分,在本院民事專一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九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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