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上字第1366號
- 上訴人
- 福萬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清風
- 訴訟代理人
- 沈明顯律師
- 被上訴人
- 麗翔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泰生
- 訴訟代理人
- 邱雅文律師
倪立晏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2年5月12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14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六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上字第1366號
倪立晏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2年5月12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14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六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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