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勞抗字第27號
- 抗 告 人
- 姜榮昇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龍雲保全股份有限公司間確認僱傭關係事件,抗告人對於中華民國111年2月23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重勞訴字第12號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本裁定正本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即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勞動法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勞抗字第27號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龍雲保全股份有限公司間確認僱傭關係事件,抗告人對於中華民國111年2月23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重勞訴字第12號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本裁定正本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即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勞動法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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