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重上字第58號
- 上訴人
- 宗才靜
- 訴訟代理人
- 黃永琛律師
- 複代理人
- 孫誠偉律師
- 被上訴人
- 聯陽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哲銘
- 訴訟代理人
- 蔡崧翰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追加被 告 陽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勝宏
- 訴訟代理人
- 廖穎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買賣價金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五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重上字第58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買賣價金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五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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