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重上更一字第123號
- 上訴人
- 金光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陳天健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俞浩偉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李偉誌律師
- 被上訴人
- 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簡滄圳
- 訴訟代理人
- 周憲文律師
楊薪頻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2年5月24日下午3時在本院第12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六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重上更一字第123號
楊薪頻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2年5月24日下午3時在本院第12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六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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