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字第925號
- 上訴人
- 即 附 帶
- 被上訴人
- 太鼎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源豪
- 訴訟代理人
- 葉繼學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被上訴人即
- 訴訟代理人
- 附帶上訴人 協勇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鄭紫玲
- 訴訟代理人
- 李荃和律師
侯佳吟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仲介服務費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000年0月00日下午4時在本院第13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五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上字第925號
侯佳吟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仲介服務費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000年0月00日下午4時在本院第13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五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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