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重上字第86號
- 上訴人
- 至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德興
- 訴訟代理人
- 李育昇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張愷芯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張華珊律師
- 被上訴人
- 新華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被上訴人
- 侒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共同法定代理人
- 林黎真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張家川律師
劉如芸律師
郭 璽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服務費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000年0月00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八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