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上字第34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4 月 17 日
- 當事人金林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曾聰林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字第346號 上 訴 人 金林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聰林 訴訟代理人 林坤賢律師 王怡潔律師 被 上訴 人 程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呂鴻隆 訴訟代理人 林梅玉律師 複 代理 人 黃品寧律師 被 上訴 人 勝昱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永昌 訴訟代理人 張義群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3年5月23日下午2 時20分在本院第2法庭續行準備程序。又被上訴人應於14日內具 狀陳報被上訴人簽訂系爭讓渡書後,是否曾向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申請變更實施者?如有,申請結果為何?並檢附證據資料。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7 日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容正 法 官 紀文惠 法 官 賴武志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7 日書記官 章大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