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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字第553號

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7 月 13 日

法官何君豪高明德邱靜琪

上訴人
楷柏投資有限公司
上訴人
兼 法 定
代理人
周秋文
共同訴訟代理人
陳秋汝律師
被上訴人
興利太平洋發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董佳蓉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3 日

審判長法 官 何君豪

法 官 高明德

法 官 邱靜琪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3 日

書記官 張淨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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