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易字第977號
- 上訴人
- 盧簡粉 住○○市○○區○○路00巷00號 兼訴訟
- 上訴人
- 代理
- 上訴人
- 人 盧宥牟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品蓉律師
- 被上訴人
- 佳大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大和
- 訴訟代理人
- 許峻鳴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十八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上易字第977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十八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上易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