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上更一字第7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變更代表人登記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1 月 30 日
- 當事人莊明勳、林品妍、神農木莊園有限公司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更一字第72號 上 訴 人 莊明勳 被上訴人 林品妍 訴訟代理人 吳姿璉律師 追加被告 神農木莊園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品妍 上列當事人間變更代表人登記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3年3月7日上午10時10分在 本院第十四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30 日民事第十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林純如 法 官 邱蓮華 法 官 林于人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31 日書記官 王靜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