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勞上字第43號
- 上訴人
- 銳鎷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琮方
- 訴訟代理人
- 王敬堯律師
- 被上訴人
- 許馥羽
- 訴訟代理人
- 顧定軒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等事件,業於民國113年8月6日辯論終結。茲因兩造於另案和解成立,上訴人撤回本件上訴,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勞動法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勞上字第43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等事件,業於民國113年8月6日辯論終結。茲因兩造於另案和解成立,上訴人撤回本件上訴,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勞動法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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