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2年度勞上字第6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確認僱傭關係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11 月 16 日
- 當事人鄉林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賴正鎰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勞上字第65號 上 訴 人 鄉林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正鎰 訴訟代理人 陳守煌律師 吳語蓁律師 陳炳坤 張乃弘 被 上訴人 黃俊宏 訴訟代理人 方道樞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等事件,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續行準備程序,並試行和解,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6 日勞動法庭 審判長法 官 鍾素鳳 法 官 郭俊德 法 官 楊雅清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6 日書記官 陳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