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重勞上字第34號
- 上訴人
- 美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郭耀井
- 訴訟代理人
- 沈以軒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游鎮瑋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林芮如律師
- 被上訴人
- 羅元宏
- 訴訟代理人
- 陳紹倫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資遣費事件,業於民國113年5月21日辯論終結。茲因兩造於另案成立調解,被上訴人撤回本件起訴,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勞動法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重勞上字第34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資遣費事件,業於民國113年5月21日辯論終結。茲因兩造於另案成立調解,被上訴人撤回本件起訴,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勞動法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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