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上字第991號
- 上訴人
- 彭綏櫻
- 訴訟代理人
- 陳由銓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視同上訴人 葉家欐
- 被上訴人
- 永達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文永
- 訴訟代理人
- 廖穎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擔保債權不存在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2月25日上午9時45分在本院第16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上字第991號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擔保債權不存在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2月25日上午9時45分在本院第16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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