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重勞上字第12號
- 上訴人
- 林淑卿
- 訴訟代理人
- 葉恕宏律師
- 被上訴人
- 銘楓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童珍榕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黃俊強律師
- 被上訴人
- 銘徉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許婕穎
- 訴訟代理人
- 陳奕勳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僱傭關係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11月10日上午9時20分在本院第7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勞動法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重勞上字第12號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僱傭關係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11月10日上午9時20分在本院第7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勞動法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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