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2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上字第1246號

損害賠償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7 月 23 日

法官紀文惠王育珍賴武志

上訴人
朱智翠
上訴人
何素翎
共同訴訟代理人
呂理銘律師
共同訴訟代理人
楊晴文律師
上訴人
黃士良
上訴人
黃士瑋
被上訴人
展昇營造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秀華
上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黃敬唐律師

黃絲榆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8月22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第9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庭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3 日

審判長法 官 紀文惠

法 官 王育珍

法 官 賴武志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3 日

書記官 蔡明潔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字第1…」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