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上字第935號
- 上訴人
- 速連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明哲
- 訴訟代理人
- 許正欣律師
- 被上訴人
- 巨葉國際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簡佳榕
- 訴訟代理人
- 薛進坤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承攬費用事件,因當事人達成和解共識,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7月31日下午2時15分在本院第1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九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上字第935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承攬費用事件,因當事人達成和解共識,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7月31日下午2時15分在本院第1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九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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