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審上易字第571號
- 上訴人
- 迪比翼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許世樑
- 訴訟代理人
- 廖修譽律師
劉嘉瑜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陳正芬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對於民國112年1月4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附民字第568號判決,提起上訴,未據繳納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5625元。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正本翌日起5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即駁回其上訴。
民事第二十六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審上易字第571號
劉嘉瑜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陳正芬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對於民國112年1月4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0年度附民字第568號判決,提起上訴,未據繳納第二審裁判費新臺幣5625元。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正本翌日起5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逾期即駁回其上訴。
民事第二十六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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