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重勞上字第18號
- 上訴人
- 陳偉康
- 訴訟代理人
- 李柏毅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羅云瑄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黃國益律師
- 上一人複代理人
- 莊景智律師
- 上一人複代理人
- 吳品蓁律師
- 被上訴人
- 耀達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莊文欽
- 訴訟代理人
- 李永然律師
黃斐旻律師
沈曉玫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因本件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勞動法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重勞上字第18號
黃斐旻律師
沈曉玫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因本件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有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勞動法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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