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上字第507號
- 上訴人
- 吳英龍
- 訴訟代理人
- 葉恕宏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梁均廷律師
- 被上訴人
- 立豐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 兼上一人
- 法定代理人
- 蘇廷颺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游子毅律師
- 被上訴人
- 張家成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當事人達成和解共識,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12月29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12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四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上字第507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當事人達成和解共識,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12月29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12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十四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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