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八十七年度重上更㈠字第一二九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七年度重上更㈠字第一二九號
- 上訴人
- 台北縣立福營國民中學
- 法定代理人
- 陳 瓊
- 訴訟代理人
- 朱增祥律師
- 被上訴人
- 上久營造有限公司 設宜蘭縣宜蘭市○○路八六巷二弄八九號
- 兼法定代理人
- 己○○
- 被上訴人
- 戊○○即
- 被上訴人
- 丙○○ 住台北市○○路○段八五巷二四號
- 住台北縣汐止鎮○○里○○鄰○○街八六號
- 甲○○ 住台北市○○街九四巷一弄一二號二樓
- 右 一 人
- 訴 訟 代理人 顧立雄律師
- 蔡立文律師
- 經雯貴律師
- 被 上 訴 人 乙○○ 住台北市○○街三八九號七樓
- 訴 訟 代理人 鍾招榮律師
- 被 上 訴 人 丁○○ 住台北市○○○路○段八九號五樓
右當事人間因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
,並指定於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時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續行準備程序,
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七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