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7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八十七年度重上更㈠字第一二九號

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民事裁判日期 89 年 07 月 25 日

法官鄭雅萍黃雅惠吳謀焰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七年度重上更㈠字第一二九號

上訴人
台北縣立福營國民中學
法定代理人
陳 瓊
訴訟代理人
朱增祥律師
被上訴人
上久營造有限公司 設宜蘭縣宜蘭市○○路八六巷二弄八九號
兼法定代理人
己○○
被上訴人
戊○○即
被上訴人
丙○○ 住台北市○○路○段八五巷二四號
住台北縣汐止鎮○○里○○鄰○○街八六號
甲○○      住台北市○○街九四巷一弄一二號二樓
右  一  人
訴 訟 代理人 顧立雄律師
蔡立文律師
經雯貴律師
被 上 訴 人 乙○○      住台北市○○街三八九號七樓
訴 訟 代理人 鍾招榮律師
被 上 訴 人 丁○○      住台北市○○○路○段八九號五樓

右當事人間因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

,並指定於八十九年八月二十一日下午三時十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續行準備程序,

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七庭

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七   月  二十五  日

                  審判長法 官 鄭 雅 萍

                     法 官 黃 雅 惠

                     法 官 吳 謀 焰

中   華   民   國  八十九  年   七   月  二十七  日

                     書記官 黃 瑞 芬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八十七年度重上更㈠…」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