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八十八年度重上字第二八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重上字第二八號
- 上訴人
- 綠堡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戴萬鐘
- 上訴人
- 己○○
- 被上訴人
- 戊○○
丁○○
乙○○
甲○○
庚○○
丙○○
右當事人間返還價金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九
十年四月十八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另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第五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八十八年度重上字第二八號
丁○○
乙○○
甲○○
庚○○
丙○○
右當事人間返還價金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九
十年四月十八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另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第五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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