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一年度上更㈤字第一七九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上更㈤字第一七九號
- 上訴人
- 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法定代理人
- 沈世宏
- 上訴人
- 神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千惠
- 訴訟代理人
- 范延中
右當事人間返還工程款事件,兩造對於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六月十五日臺灣臺北地方法
院八十年度訴更字第一四號第一審判決,各自提起上訴,經最高法院第五次發回更審
,本院已於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日言詞辯論終結,茲以尚有調查必要,爰命再開辯論
,並指定於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時五十五分,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為行言
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第十七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