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一年度重上國字第二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國家賠償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
    93 年 03 月 29 日
  • 法官
    林鄉誠梁玉芬鄭威莉

  • 當事人
    慶宜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市政府新竹市地政事務所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重上國字第二號 上 訴 人 慶宜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英夫 訴訟代理人 吳金源 被上訴人  新竹市政府 法定代理人 林政則 訴訟代理人 彭 丈 李國清 被上訴人  新竹市地政事務所 法定代理人 葉福浪 訴訟代理人 林煥彬 蕭介峯 吳聲鴻 右當事人間請求國家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 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三   月  二十九  日 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林 鄉 誠 法 官 梁 玉 芬 法 官 鄭 威 莉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三   月   三十   日 書記官 吳 瑞 英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一年度重上國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