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四六九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四六九號
- 上訴人
- 即附帶被上訴人
- 巨棟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祖
- 訴訟代理人
- 李文輝律師
- 複代理人
- 連耀霖律師
- 被上訴人
- 即附帶上訴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張睿文律師
- 複代理人
- 吳忠德律師
右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
九十三年六月一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一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四六九號
右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
九十三年六月一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一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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