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二年度重上字第三三六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重上字第三三六號
- 上訴人
- 本盟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炤嘉
- 訴訟代理人
- 王寶輝律師
- 複代理人
- 陳世源律師
- 被上訴人
- 傑斯特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淑芬
- 訴訟代理人
- 陳惠生律師
張毓桓律師
右當事人間因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
裁定。
民事第七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重上字第三三六號
張毓桓律師
右當事人間因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
裁定。
民事第七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二年度重上字第…」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