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一二五0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一二五0號
- 上訴人
- 霖愷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更剛
- 訴訟代理人
- 王文積
- 訴訟代理人
- 李豫文
- 被上訴人
- 國防部軍備局中山科學研究院
- 法定代理人
- 龔家政
- 訴訟代理人
- 鍾文俊
右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九
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時在本院第七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九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一二五0號
右當事人間給付貨款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九
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時在本院第七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九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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