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二年度勞再字第二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勞再字第二號
- 再審原告
- 興業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 兼右法定代理人
- 甲○○
- 右 二 人 共 同
- 訴 訟 代 理 人 吳旭洲律師
- 彭建寧律師
- 再 審 被 告 乙○○
- 右 二 人 共 同
- 訴 訟 代 理 人 林永頌律師
右當事人間損害賠償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
勞工法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勞再字第二號
右當事人間損害賠償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
勞工法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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