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三年度勞上易字第一一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職業災害補償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 裁判日期
    93 年 12 月 07 日
  • 法官
    黃騰耀許文章黃莉雲

  • 當事人
    傑昇營造有限公司王永甲○○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度勞上易字第一一號 上 訴 人 傑昇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李滿 訴訟代理人 黃淑琳律師 複 代理人 林世芬律師 訴訟代理人 江肇欽律師 上 訴 人 王 永(即宏邦企業社) 被 上訴人 甲○○ 當事人間因給付職業災害補償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 並指定於九十四年一月三日下午三時在本院第十五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二   月   七    日 勞工法庭 審判長法 官 黃 騰 耀 法 官 許 文 章 法 官 黃 莉 雲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十二   月   九   日 書記官 秦 仲 芳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等法院九十三年度勞上易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