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93年度重上國字第13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3年度重上國字第13號
- 上訴人
- 吉二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郭月桃
- 訴訟代理人
- 陳文雄律師
- 被上訴人
- 財政部台北關稅總局台北關稅局
- 法定代理人
- 廖乾順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於94年3月9日下午2時4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吳謙仁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3年度重上國字第13號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於94年3月9日下午2時4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吳謙仁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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