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94年度建上字第98號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94年度建上字第98號
- 上訴人
- 台北市內湖區麗山國民小學
- 法定代理人
- 鄭秋貴
- 訴訟代理人
- 劉志鵬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黃世芳律師
- 上訴人
- 陳敦欣建築師事務所即陳敦欣
- 訴訟代理人
- 廖修三律師
- 複代理人
- 張藝懷律師
- 參加人
- 弘運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朱龍華
- 訴訟代理人
- 陳明瑞
林麗珍律師
劉雅洳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另行準備程序,期日另定,特此裁定。
民事第十五庭